各部门:
为总结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情况,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及2021年学校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十三五”规划总结。对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评估各项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重点任务、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具体做法、发展成效、经验总结,体现各项指标与“十二五”末的对比和增量情况。相关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按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统筹、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坚持主导性与开放性相融合,确定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及关键指标。
(三)2021年工作要点编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紧密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对2021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谋划,条目化列举发展性、特色化工作、重点工作、量化的工作目标、简要的创新举措等。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各部门要把“十三五”总结工作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凸显亮点。“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学校工作要点要围绕学校内涵发展、高质发展和深化“三力师专”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突出发展性、撬动性工作,突出改革创新举措,突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
(三)注重时效,确保质量。各部门要保质保量完成总结和规划编制工作,上报材料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
三、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于2021年1月26日前将三份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中心(玖兴楼B415办公室)。
联系人:李丽娜
联系电话:19851891009(500238)
电子邮箱:7025088@QQ.com
发展规划中心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