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暂行规定》,现转发《关于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定点服务入围企业(分包三、四)相关情况的通知》(连事管综〔2023〕22 号),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暂行规定》,现转发《关于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定点服务入围企业(分包三、四)相关情况的通知》(连事管综〔2023〕22 号),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