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教育部机关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值班工作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学校值班工作,现就学校值班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值班工作原则
学校值班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值班工作主要职责:
1.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2.及时运转、报告突发重要紧急信息;
3.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
4.指导做好本学院、部门值班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员主要职责:
1.保持在岗在位;
2.及时做好文电运转、报告突发重要紧急情况;
3.在3声响铃内接听电话,妥善做好应答处理并做好电话记录;
4.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制度
(一)分级带班
节假日期间,学校实行三级值班带班(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值班员值班),带班的校领导应在办公区内履行带班职责,夜间(当日晚8时后)可在确保联络畅通的情况下居家带班,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中层干部和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工作日夜间、周休息日,要安排校领导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
国家和省市内重大会议、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要安排校领导在单位带班。
(二)24小时在岗值班
工作日夜间、周休息日和节假日,原则上应安排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值班,严禁安排雇员、临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及保安等其他人员等顶岗值班,严禁安排同一人同时承担值班、带班工作。
值班、带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无法承担值班、带班工作的,要及时调班,严禁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换岗,严禁擅离职守。
(三)来电接听
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详细做好来电电话记录。值班员接到来电咨询或反映诉求时,应积极解答或引导其办理有关事项。应明确一部专用固定座机电话为值班电话(不得与传达室电话混用),时刻保持畅通,应在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
(四)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要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重要来电和处理情况,规范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字迹工整,记录时间要具体到分钟。电子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值班记录要定期归档备查。
(五)值班交接
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六)保密制度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压实保密责任。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值班信息、内部信息、涉密信息等,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经批准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带出值班场所,严防通过网络泄密。
三、信息报告
各学院、部门向学校报告值班信息,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值班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一)报告信息内容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校园安全等突发事件信息;
2.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或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等敏感事件信息;
3.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预测预警、风险隐患信息;
4.上级和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落实反馈信息;
5.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地请示报备信息;
6.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二)报告信息时效性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2.对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报送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报送书面信息。
3.按规定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外出信息,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可先口头请示,再及时补报书面信息。
4.密切关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的市内教育领域重要事件信息和舆情动态,加强与所在地公安、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紧盯涉学生传染病、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涉学校群众聚集、上访事件和涉学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切实履行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积极主动核实上报。
(三)报送信息方式
学院、部门值班信息报送至学校,学校值班信息通过传真等方式书面报送至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及时补报书面信息。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信息报送相关要求。涉密信息报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四、督促指导
1.规范做好值班工作。明确细化值班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值班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2.学校将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抽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值班检查力度。各学院、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报备节假日值班带班安排情况。
3.建立值班工作通报机制。学校将适时对值班检查结果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值班业务培训。做好值班人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业务讲解、应急演练等方式,每年度至少组织本单位值班人员开展或参加1次专项培训。对首次参与值班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熟练掌握各项工作要求后方可上岗。
(二)加强值班条件保障。设置独立的值班场所,合理划分工作区、休息区(含卫生间)等,并配备值班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严禁用传达室、保卫室等充当值班场所。
(三)加强值班人员生活保障。解决好值班期间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规定落实值班补助。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